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山西开展煤矿专项检查 责令停产整顿煤矿33座******
中新网太原1月10日电 (吴琼)记者10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省通报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专项检查情况,专项检查期间,各级部门检查煤矿共788座,责令停产整顿煤矿33座。
2022年5月至11月,山西组织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对辖区煤矿开展“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针对省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采用企业自查,市、县全覆盖检查,省厅抽查的方式开展。
专项检查期间,省、市、县成立检查组102个,各级部门检查煤矿共788座,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0722条。其中,重大隐患26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33座,责令局部停止采掘工作面24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3个,实施行政处罚5223.3万元,矿长累计考核计分111分。
通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瓦斯防治基础工作不到位;瓦斯抽采管理不规范;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可靠;防灭火及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机电设备现场管理标准不高;供电系统运行不可靠,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通报要求,针对专项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足当前,积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认真分析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好“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强化瓦斯抽采达标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强化防灭火管理,健全完善机电管理机构,加强机电设备安全性能管理,切实保证供电安全可靠。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立即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瓦斯治理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完善、供电系统不可靠等重大问题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并严肃处理;对瓦斯灾害严重、瓦斯防治能力不足、瓦斯事故多发的煤矿加强重点监控;对故意破坏监控系统、不及时上传数据、对参数测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煤矿比照事故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完)